close

人孔蓋害摔車 法院判賠14.5萬

更新日期:2009/06/16 12:01

高雄市一名高中生15日晚上騎腳踏車,途經人孔蓋附近坑洞摔傷破相,還花費了10多萬元植牙,請求國家賠償。台電和市府養工處互推皮球,結果高雄地院認為,養工處維護道路不當有過失,判決須給付14萬5千元。


發生意外的這處人孔蓋附近坑洞,已經由養工處填補,不過周圍又出現了其他的小洞。腳踏車騎士普遍認為,台灣的各式人孔蓋實在太多,簡直處處是陷阱。


案經高雄地院判決,台電不須負責,養工處則須賠償14萬5千元。養工處雖然接受,卻不免顯得無奈。埋設共同管線的成本,每公里約需4億元,不是市府所能負擔。而目前整個高雄市,1800多萬平方公尺的道路面積,只有15名左右的巡察人員負責監管,就算從今年開始推動的人孔蓋下地計畫,至少也要6年後,才僅僅能讓市區主要道路的路面人孔蓋,不再突出在路面上。


台灣騎士們面對這種現實,自求多福之外,也只能小心為上。(民視新聞鄭博暉、鄭兆佐、陳家祥高雄市報導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kao5217 的頭像
    kao5217

    kao5217的部落格

    kao52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